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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二次报销流程

北京职工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流程(分三步):第一步: 医保信息系统筛查统计出“上一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的参保职工信息。

该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销:北京医保门诊超过2万后,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出2万元部分由个人负担。

法律分析: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二次报销的手续:参加社保的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主要是患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即可。

通常社区医保报销比例是百分之35%-45%。但是所报的医疗费用及医药主要包括医保范围之内的,但保范围之外的医疗设施及医药费是不报销的由个人自己承担。住院15天就要出院,过一段时间再住院。只给医院结15天的费用。

一般来说,经过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包括医院门槛费(各等级医院不等)+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的部分+医保报销范围外(即不能报销的)三部分。而“医保二次报销”是对在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中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部分的二次报销,并且这部分费用要超过600元才能进行报销。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